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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是否是民族国家?

来源:朝云辞

摘要:“民族”可以被理解为想象共同体,然而什么人类组织不是想象共同体呢?或许究其本质,连“你”“我”也是想象共同体。 活在当下,活在人类构建的价值之中,“民族”亦是其中之一。

义务、文化、制度、法律、宗教乃至生活习惯同样是每个成员所亲身体验,感觉到的。身处其中,这本身也是每个成员能享受到的利益。虽然不显眼,但是如同空气和水一样不可获缺。除了政治权利人类还应该有文化权,人格权。怎么能把权利仅仅狭隘的归结到国家政治权利这类人类生活的一点上呢?

《聊斋志异·张氏妇》记载:

(满清平定三番时)凡大兵所至,其害甚于盗贼,盖盗贼人犹得而仇之,兵则人所不敢仇也。其少异于盗者,特不敢轻于杀人耳。甲寅岁,三藩作反,南征之士,养马衮郡,鸡犬庐舍一空,妇女皆被淫污。时遭霪雨,田中潴水为湖,民无所匿,遂乘桴入高粱丛中。兵知之,裸体乘马,入水搜淫,鲜有遗脱。

满洲人入关之后,除了大肆屠杀,所过之处大规模奸淫妇女也是最常见的暴行,不管是抵抗地区还是归顺地区,当地妇女都遭到残害。兖州地区早在二十年前满清就已经建立了牢固的统治,满洲军队驻扎当地仍然有此暴行,这不仅仅是征服者的残暴,也是游牧民族一种落后风俗。

在元代时流传蒙古头人有初夜权,汉人丢了性命才赔偿一头骡子,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1285年,番僧杨琏真珈盗挖南宋诸帝之陵,并将宋理宗的头颅制成饮器。这一事件曾使汉人切齿怨恨,但杨琏真珈之所以做出这一看似残暴至极的举动,原因也在于他出自吐蕃,被染这一习俗。

这足以证明野蛮战胜文明的后果远比政权腐败严重,“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野蛮征服文明的战争也许就这几年,而蛮风蛮俗则会延续很多年,危害之深远不言而喻。事实就是这样,明末士人、人民享受到的基本权利在满清时期失去了。

这些学者能否认集会、结社不是一种权利,读书、写作、舆论、立言不是一种权利吗?可这却在满清失去了。

宋代灭亡以后,知识分子沦为“臭老九”。失去了读书做官扬名机会,这难道不是失去了权利吗?

这些人是不会关心人人有保持自己本民族生活习惯的自由和权利,有遵从先贤教义的权利,维护自己信仰的自由。有不被干涉祖宗祭拜的权利。在满清就是人人必须剃发变服。在伪满洲国就必须祭拜天照大神。

他们更不会关心不当奴才、奴隶也是一种权利,而这种权利却在满清被剥夺了。(满清跑马圈地圈奴) 这类人类最根本的权利,他们却根本不想承认。

而他们所说的那些政治权利,实际上仅仅是那些自认为“精英分子”才最关心的参政权。

人人不关心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不懂得团结起来抵抗外侮才能保持自己民族文化、生活习惯,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的信仰。不懂得国家和个人同样是相互依赖的。 人人自顾自甚至自相残杀,造成的后果是整个民族国家的灭亡,最终是人人饱受异族人的欺凌、压迫、羞辱。 明末顾炎武所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正是这段惨痛的历史总结。明末的悲剧在于中国只有少数先进知识分子有民族国家意识,而广大人民却是一盘散沙,当知道满清来了要剃发变服才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

七、“中华民族”这个名称并非起源自辛亥革命。

中华”这个词汇早在南北朝就有,其含义是明确的。其二,如果说是诞生于辛亥革命,那么从国家民族的角度,中华民族才不到100年的历史,有什么根据说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呢?

中华民族是一个不断成长的概念,其内涵不断变化和外延不断成长。

南宋此山贳子解释《唐律疏议》卷三《名例》“中华”时说:“中华者,中国也。亲教王被,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故谓中华。非同夷狄之俗,被发左衽,雕体文身之俗也”明显指中国文化和汉人。再早,刘宋文帝时,杜坦比汉时的金日(石单)称自己是“中华上族”,不可和“胡人”并论。中华,本是中国和华夏两个词各取其一而成。含义是很清楚的。

“中华”作为民族称谓在唐朝已经成熟了,唐太宗说过:“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中华”无疑指华夏民族。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近代辛亥革命时期。

从“中华民族”这个名词诞生过程和当时各民族的理解来看,当时的各民族都自觉地认为“中华民族”是个由来以久,自古以来的观念。例如:1913年初,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一致决议“联合东蒙反对库伦”,并通电全国申明:“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当一体出力,维持民 国”这是第一次在政治文件中,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共同决议宣告自己的民族属于中华民族。 《义勇军进行曲》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这里都有“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含义在内。某些学者,为了重新定义“中华”、“中国”,混淆是非,偏偏以这个词汇诞生来判断其内涵实际存在,不承认“中华民族”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实体。如此华夏民族和非华夏民族就没有本体、非本体之分了。

八、主流民族国家观方法论的错误

实际上现在的专家学者已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以以华夏民族为主体传承华夏文明的民族国家偷偷换成了“五十六民族共和国”,五十六民族多元一体,汉族是其中普通一元。

这种错误来源于,对古代中国继承的主体搞不清,所以其历史观随着领土变而不断发生变化,领土变伴随着民族变。 主要继承的是领土还是文化,是民族传承还是领土传承, 是领土重要还是文化是民族的根本。 中华民族从古代文明中国传承的是什么?什么才是中国的真正灵魂。当然是民族,民族文化。民族消失领土还有什么意义。大家想想犹太人复国的例子,大家想想古代文明古国沦亡是不是这个道理。

常见的错误史观是以概念的流变性否定其固有性。

1、借口“中国”这个概念在历史上曾经演变过,于是否定这个词汇已经演变成的固有属性这个事实,任意修改。

2、强调吸收性,融合性是华夏民族的特点,但是否定其具有固有属性。将蕴育期等同于成熟期,否定华夏文明已经是成熟的文明,否定文明和野蛮的巨大落差, 否定汉族是已经成熟的民族。强调“民族是建构的”否认民族有其内在的稳定的文化内涵。 比如他们说:黄帝、炎帝、蚩尤都不是一族,舜是“东夷之人,周是西狄之人,那时既然汉族能融合为什么歧视蒙、满。他们把部落、部族融合等同于民族战争。所以他们认为蒙元、满清不算入侵。错误的把部族融合和民族入侵等同。

3、事物的性质由谁来决定:

有人这样反问,汉族可以向外拓展,可以以战争手段扩大疆域,可以强迫其他民族和汉民族融合成一个中国,为什么其他民族同样做就不行,就不是中国?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应该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方面发生变化了,事物的性质自然就变了,该事物就不再成为该事物。

在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发生矛盾冲突时,如果要保持住事物的性质,当然是强干弱枝,站在事物的主要方面。汉族是中华民族的主体民族,始终是文化和生产力最先进的民族,代表着当时世界的最高文明。在任一历史时刻以其为首代表了整体的中华民族的利益和根本要求,代表了除入侵者之外的所有少数民族。在这种外族入侵的关头,作为我们今天的中国人的观点,当然要从中华民族的整体出发,绝大多数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从中华民族的进步发展出发。所以站住汉族立场上有什么不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