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

曾布,生于夏历1035年十月初一(公元1035年11月3日)亥时,13岁时丧父,从学于兄曾巩。嘉祐二年(1057年)登进士,初任宣州司户参军、怀仁县令。熙宁二年(1069年)到开封,由知府韩维聘为开封府检校库监库,经韩维、王安石推荐,上书言政。深得神宗赏识,命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加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与吕惠卿共同参与制订青苗、助役、保甲、农田之法,成为王安石的重要助手之一。熙宁三年,河北安抚使韩琦上疏极力反对青苗法。曾布据理力争,驳斥了反对派的种种不实说法,使该法继续推行。王安石说:“新法初行,议论纷纷,唯独惠卿与布始终坚定不移,其他人多反复无常。”不久,升为修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兼三司使。

熙宁七年(1074年),守旧派大力反对市易法,神宗迫于皇室、外戚等的压力,令曾布进行追究。曾布将开封府主管市易的判官吕嘉问多收利息以图奖赏,认为市易法是“挟官府而事兼并之事”陈述于廷。吕惠卿、王安石认为曾布有意阻挠市易法推行,将曾布贬知饶州、再知潭州(今长沙)、广州、桂州、秦州(今天水)、陈州(今淮阳)、蔡州(今汝南)、庆州(今庆阳)。元丰末(1085年),复为翰林学士、户部尚书。适逢司马光执政,令其改役法,曾布拒绝,结果又被外调。元祐初(1086年)以龙图阁学士知太原府,再调真定府(今正定)、河阳、青州、瀛州。绍圣初(1094年),曾布为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章惇为左相,布任知枢密院事,力赞章惇“绍述”之议。元符三年(1100年),哲宗卒,在端王(赵佶)继位问题上,曾布与章惇意见不合,附和宣仁太后,拥端王为徽宗。徽宗因曾布拥立有功,罢章惇相,拜曾布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右相)。韩忠彦虽居左相,但生性柔懦,大事多由布决定。

徽宗继位后,大臣对元祐、绍圣之政议论纷纷,认为有失偏颇,朝廷应处以大公至正消除朋党之争,乃改元建中靖国(1101年)。忠彦因“变易神宗法度”被罢左相,曾布独揽大权。徽宗于次年(1102年)又改元为崇宁,召蔡京为尚书左丞。曾布继续鼓吹“绍述”之说。终因“力援元祐之奸党,阴挤绍圣之忠贤”被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润州(今镇江)。此后,曾布一再被降职至舒州(今安徽庐江)司户。大观元年(1107年),卒于润州,赠观文殿大学士,谥“文肃”。

《宋史》将曾布列入奸臣传,近代梁启超在其著《王安石评传》中则赞言:“曾子宣者,千古骨鲠之士”,认为“其才其学,皆足以辅之,南丰可云有弟,而荆公之得士,亦一夔而足者也。”并为其辩白:“荆公之冤,数百年来为之昭雪者,尚书数十人,而子宣之冤,乃万古如长夜,吾安得不表而出之。”

南丰曾氏为耕读世家。自巩之祖父致尧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年)举进士起,77年间曾家出了进士19位。进士中,致尧辈7人,其子易占辈6人,其孙巩辈6人。此外,巩之妹婿王安国、王补之、王彦深等一批人亦皆进士。披阅《建昌府志》、《南丰县志》及诸曾著作如巩之《元丰类稿》,我们不能不被该家族的儒学底蕴、文化积淀与苦学精神所震惊。曾巩进士同年苏轼、苏辙赠诗称:“儒术远追齐稷下,文词近比汉京西”,非虚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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